云港城项目9、11#地块中间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云港城项目9、11#地块中间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广东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概况、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云港城项目9、11#地块中间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2、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新城云城西路两侧
3、项目概况:项目地块位于广州白云区云城西路与云城南四路交叉位置。云港城项目9、11#地块中间市政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长度为120米,红线宽度15米,设计车速30km/h。
4、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 3,411,382.08元(含税),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5、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管线综合及给排水、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建设施工。2)工程管理和配合服务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监理现场管理要求;承包人应根据现场整体施工组织需要,做好与其他合同相关专业工作界面的施工交叉配合工作及现场安全文明统一管理配合服务。3)完成本项目市政道路工程从施工至保修期结束所需的全部工作、服务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
1.竞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竞价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照时间在有效期内。
2.竞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竞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一级不受限制)。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7. 竞价人须提供在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1个,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包含城市道路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单个类似项目业绩金额不得低于200万,金额以施工合同金额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方证明时间为准,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盖章)或业主方证明扫描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按要求提供《竞价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
9.竞价人无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且需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或报告(其中包括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并加盖竞价人公章,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未在竞价人资格要求中单列的资格审查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粤海置地公司网站(https://www.gdland.cn/WinningBidInformation/list.asp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tml)、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homepage)发布,采购文件请前往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工
2、联系电话:020-66263970
3、邮箱:liusimeng@gdland.cn
七、廉政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1、粤海置地公司纪检举报电话:020-38332829;
2、粤海置地公司纪检举报邮箱:yhzd_lzjb@gdland.cn;
3、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诉电话:020-37283180
广东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
竞价人声明
广东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云港城项目9、11#地块中间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采购响应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响应申请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我方愿意配合你方对我方进行相关考察,也愿意提供你方要求的与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串通,不出让响应资格,不向采购人或评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我方保证: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没有参加此次响应,且此次响应为非联合体响应。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响应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