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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云港城项目11#地块智能家居供货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7来源:粤海置地

云港城项目11#地块智能家居供货及相关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粤海·云港城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云港城项目11#地块智能家居供货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云港城项目11#地块智能家居供货及相关服务

项目代码:2109-440111-04-01-167624

2.2项目概况:广州粤海•云港城项目11#地块位于广州白云区云城西路与云城南路四路交叉位置。11#地块占地面积约40677.16㎡,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28650㎡,总建筑面积约187156.65㎡。本次招标为云港城项目11#地块智能家居供货及相关服务。

2.3项目地点:广州白云区云城西路与云城南路四路交叉位置。

2.4招标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规格:11#地块智能家居的深化设计、送样封样、供货、运输、送检、安装(含接线)、调试(含第三方系统联调)、验收、培训、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售后、保修期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的《供货要求》。

2.5招标范围:

2.5.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5.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

云港城项目11#地块中的1#楼、2#楼、3#楼、4#楼、5#楼、6#楼、7#楼、8#楼、9#楼户内智能家居货物(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网关、智能模块、模块箱、智能开关等其他智能家居系统构成所需的必备货物)的深化设计、送样封样、供货、运输、送检、安装(含接线)、调试(含第三方系统联调)、验收、培训、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售后、保修期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技术),其中4#楼、5#楼(样板房除外)、6#楼(样板房除外)智能家居需在项目联合验收完成后二次进场进行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2.5.3主要技术参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4交货期:依照工程实际进度,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配合工程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合同条款

2.5.5交货地点:广州白云区云城西路与云城南路四路交叉位置云港城项目工地。 

2.5.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8,792,149.06

2.6招标人上级单位对合格投标人过往在招标人上级集团单位系内的参建项目的安全生产不良行为扣分和处理情况将作为定标考量因素之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指智能家居)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唯一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文件);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的投标申请。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的业绩(类似的业绩指单个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智能家居供货或供货安装业绩)。

注:(1)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业绩为智能家居或合同金额的(如合同中包括智能家居供货或供货安装内容,但不能直接体现智能家居金额的),投标人须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一格式)。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对存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上投标登记时间靠前的确定为正式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公告发布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为:20233180000分至2023471000分;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布招标文件,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4.4招标人将在2023318日至2023322日(09:00至17:00)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首层大厅45号窗口展示本项目的招标实物样板,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勘验、查看、拍照、录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4710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1.2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347945分至20234710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9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1.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3471000分至20234710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1.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中的相关信息。

5.1.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510000 广州市白云区云霄路88号戴斯酒店A栋写字楼3楼303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6626204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中科汇金谷科汇二街七号

邮编:510665

联系人:覃工、李工

联系电话:020-87562291-8306

电子邮箱:zb87562291@163.com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510000 广州市白云区云霄路88号戴斯酒店A栋写字楼3楼303  

联系人:徐  电话:020-66262042

 

招标人廉政举报电话:020-38332829   

招标人廉政举报邮箱:yhdc_lzjb@gdland.cn

招标人廉政举报信箱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23楼

招标人上级单位: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投诉电话:020-83742515

     

招标监督机构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405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白云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二楼

电话号码:020-86210407、020-86212546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东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及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递交投标文件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检测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